声明人:沈惠珍、张立军
我在被残酷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/1243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