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爱芳
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话声明作废。我要继续修炼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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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3/1243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