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春晓
前一段时间,被邪恶非法抓進拘留所,在拘留所里,被它们的伪善所欺骗,在它们替我写的表格上签了字。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郑重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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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4/124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