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赛铃
2001年10月,遭恶人举报,被强抓到当地派出所后,在口供纸上签了名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。现在借明慧一角声明: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4/124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