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锦华
7.20后,我因去北京上访被邪恶非法拘留,并强行照像、按指印。还因怕心,交了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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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4/124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