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芬
自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迫害下,我放弃了炼功,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按老师说的去做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最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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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4/124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