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丽云
7.20之后,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严格要求自己,决心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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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4/124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