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珍
在这场迫害中,说过“不炼”的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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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4/124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