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文町、林金赏、任杏杰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4/124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