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宝国、张振茹
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4/124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