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黎谢旺、陈志清 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爱人已修大法,当时我还没有修炼,对大法认识不足。在邪恶烂鬼的威迫下,我无知的烧掉了大法书籍。修大法后,认识到自己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做所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