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晓凤
我在得法初期,曾配合邪恶写过“认识”、交过炼功带、签过字、按过手印。现在认识到这是我修炼过程中的污点。声明:我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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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5/1243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