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淑琴
在残酷的迫害中,我没有保存好大法书籍及资料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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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5/1243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