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同振
2005年9月底,我被非法抓去洗脑班,留下了手纹。当时我在绝食中,它们拽着我的手摁上了手印。声明:强按的手印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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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5/1243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