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瑞香
我在邪恶强迫下,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我决心按师父的话去做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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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5/1243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