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包蓉 由于我学法不精進,99年7.20以后做了一些不该做的错事,有些还很严重,我签过不该签的字,说了不该说的话,毁过大法资料和师父的法像。现在想起来,追悔莫及,常常痛心流泪,向师父忏悔。后来有幸得到了师父的最新讲法,又看到了明慧周刊,反思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,非常悔恨。现借明慧网特此声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师父要求弟子做好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