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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霞 我是98年得法的,虽然得法不晚,但没有真正实修,没有从内心认识法,从来没找过自己,总是和常人比。2006年3月7日晚被邪恶非法抓捕后,在恶警打我时,为了保护自己,推责任,出卖同修,真是犯罪,都不如一个常人,怎么能配是个修炼人?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对不起同修对我的帮助。我严正声明在拘留所所说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多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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