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蟠珍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今后我要加紧学法,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,弥补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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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6/1243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