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宏杰
99年7.20以后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,做一个真修弟子,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及同修造成的损失和伤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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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6/1243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