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琼菊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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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6/1243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