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振英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并加倍努力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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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6/1243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