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金玉
我在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在各方压力下,没有守住心性,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现我声明作废。我要好好炼功学法,挽回一切不好的损失,作师父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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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7/12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