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春霞
我因炼法轮功被恶人举报,被恶警非法绑架拘留。期满时邪恶要我签字,我就签了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的签字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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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7/12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