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利军
我曾违心的受邪党欺骗,骂过法轮大法,说过污蔑大法和李老师的话,现在我声明:全部作废。改正错误,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7/12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