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香
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形势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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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7/12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