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庆华
由于学法不深,对师对法不坚信,在此我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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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7/12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