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玉贵
在派出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“悔过书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7/12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