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荷玉
1999年7月份,在邪恶迫害下,被迫写过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,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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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8/12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