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国、武光珍、张大高、刘正星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走好以后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8/12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