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秀兰
以前被迫写过“不修大法”的保证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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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8/1247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