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葛得法
我是99年7.20以前得法的。迫害后邪党用广播电视诬蔑法轮功,那时我学法不深,听信了邪恶的谎言,烧了师父的《转法轮》和炼功带。声明所做错事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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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9/124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