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喜臣
2003年,曾将大法书与磁带都摔在地上,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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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9/124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