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国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“决裂书”和其它“揭批”材料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勇猛精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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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9/124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