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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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9/124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