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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韩志贤

    我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。2001年,被强迫到乡政府派出所洗脑班18天。当时邪悟了,做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。2006年2月中旬,在乡派出所回答“没有炼”,又一次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今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0/1248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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