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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金花

    我97年农历正月十八得法,得法前我有几种病,经过学法炼功,不治自好了,四年来,从没有吃过药,思想变好了,名利情也看淡了。99年7月22后,由于学法不深,不经常学法、炼功,放松了自己。2000年因为发了一张大法真相传单,农历八月十六晚上公安局把我抓到政保科,非法关押28天。在压力面前写了“保证书”,并被勒索了2500元,我对大法犯了罪。现在我要洗刷自己的污点和罪过,正式声明: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要重新学法、炼功,勇猛精进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同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9/2058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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