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宝聚
在邪恶的迫害下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此郑重声明:自己所说、所写、所签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0/124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