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纪华
我在监狱中写过的“三书、揭批”和说过、做过的不利于师父、不利于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修法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0/124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