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司景宾
99年曾到北京证实大法,被迫写过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0/124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