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解颖
在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,原单位代替我做的一切关于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声明,全部作废。本人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0/124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