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范、杜纯香、缪晓露、郑金波
在邪恶的非法迫害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按的手印、签字等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0/124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