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桂芹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0/124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