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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曲淑云、李崇峰

    我们于2000年7月22日去北京证实大法时被抓,后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,劳教一年。在劳教中,由于学法不深,根本的执著没有放下,听信了邪悟之人的谎言,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事。出来后,经过学习师父经文,我们认识到自己做了大错特错之事,是对大法的侮辱,对师尊的背叛,后悔莫及。我们已经从新汇入到正法洪流中,正在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。我们声明:在劳教所里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9/2058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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