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艳红
曾被邪恶迫害过。在各种压力下家属曾给我写过“保证”,这是对大法的侮辱,也给自己留下了污点。声明:家里代我所说、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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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1/1249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