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中花、王建新
在邪党迫害中,自己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认真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1/1249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