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秦元秀 在99年7.20开始时,邪恶猖狂的到处非法抓捕大法弟子、办洗脑班、罚款、坐牢、判刑……。单位24小时非法监控,还逼我写“悔过书”,我不写,它们就更加严密派人看管,施加压力等,当时我写了“不炼了”。我把大法资料和师父法像都收起来,转放到亲戚家里。亲戚怕被抄家,当我的面把法像毁坏了,我把相关资料抱回家烧掉了。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把造成的损失弥补回来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