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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瑞华 我于2001年在劳教所写过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写后总觉得有一种什么东西在抑制着我的正念。悟到不对后,当时就在劳教所写了“声明作废”,交给了劳教所。第二次被非法判刑,我又在“判决书”上签过名字,承认了邪恶的迫害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所言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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