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泉淼
我曾经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,也做了很多错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我所说过的对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2/1249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