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纪广秀
本人在劳教所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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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2/1249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