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志英、王春梅、陈副叶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3/125082.html